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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今年10月底前全国可发放电子营业执照

记者3月30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10月底前全国将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同时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全国全部...
       记者3月30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10月底前全国将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同时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全国全部开通企业网上登记系统。
  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说,在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应用中,将坚持企业登记机关“谁登记,谁发放”、坚持“无介质”“不收费”的原则,电子营业执照不依附于特定的存储介质。同时,保留当事人自主选择申领纸质营业执照的权力。
    据介绍,为加快建立全国电子营业执照模式,工商部门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制度;搭建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登记机关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依法核准企业登记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推进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库,并积极探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周石平说,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准入效率的有效举措,可以做到企业登记业务全覆盖。同时,实现网上登记与窗口登记并存,供企业自主选择网上或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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