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市函〔2016〕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62号)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2015年12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更新了版本。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全省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认真负责地填报统计数据,务必尽快熟悉新版系统的操作模式。对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厅将予以通报。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企业,我厅将责令改正,必要时给予警告或予以通报,拒不整改的企业将列为本年度动态核查重点对象。
二、我厅委托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全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统计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要建立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责任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并于2016年1月16日前以书面方式,向省建设监理协会报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2)。如负责人和办理人发生变动时,请及时报送变更情况。
三、2015年报表报送要求:
(一)各监理企业须于2016年2月29日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5年度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完成系统上报。
(二)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须于2016年3月10日前登陆“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及时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建设监理协会。
四、登录方式:
(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理企业采用原用户编号及密码登录。首次登录填报数据的监理企业,请与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获取登录用户名及方式。
(二)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理企业如遗失用户名、用户编号,以及在统计报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与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五、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填报《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财务状况》建监4表第59项“工程监理收入”时,当年的工程监理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需上传报表扫描件审核。
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人:黄鸿钦,电话:020-83568955,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301单元,电子邮箱:36094228@qq.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人员联系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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