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质安〔2015〕143号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安总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吸取光明新区凤凰社区12.20事故教训,根据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迅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矿渣和建筑余泥渣土等堆放(排放)场、地质灾害易发场所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5〕87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到2016年元旦前,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迅速以工地内建筑余泥渣土堆放场地以及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燃气场站和管线安全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建质安〔2015〕141号)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重点排查建筑工程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的堆放情况,发现存在坍塌、倾覆隐患和问题的立即责令有关单位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撤离危险地带人员并及时上报。
(三)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责令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依据专家意见对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应加强监测、巡查等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四)重点排查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等工程安全状况,严格排查整治未按标准编制审批施工方案以及未按施工方案施工等行为,严防倾覆事故。同时应排查燃气场站和管道是否存在受地质灾害威胁等问题,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三、提高排查整治成效
各单位一把手及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成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落实;要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排查,确保排查整治成效。对检查发现可能危及周边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和人员安全和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责令有关单位停工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采取不良行为记录、红黄色警示、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查处。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行“一日一报”,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安总站每天检查情况于次日上午9时前填报附表1和附表2报我局工程质量安全处,不得迟报。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我局。(联系人:粱景业,联系电话:83782136;肖 华,联系电话:83788329)
附件:1.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日报表
2.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检查工作台账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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