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建设工程项目五方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以及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鼓励和表彰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面履行工程质量控制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企业会员,推进我市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的信用评价与信用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度起,每年进行二次“深圳市优质工程监理项目奖”、“深圳市优质结构工程监理项目奖”、“深圳市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样板工程监理项目奖”的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深圳建筑业协会组织评选的“深圳市优质工程奖”、“深圳市优质结构工程奖”或“深圳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奖”;
2.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深圳市工程监理企业标准化管理规程》开展监理服务,并基本实现电子信息化手段辅助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实施过程,协会自律委员会没有收到有关评审项目的有效投诉。
二、评选时间
每年评选二次。第一次为6月30日前,第二次为12月31日前。具有满足前述评选条件的工程监理项目的会员企业,应提前15天将整理、汇编的评选资料送达协会秘书处。
2015年度第一次评选的时间为9月15日前,评选资料送达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前。
三、评选办法
1.会员企业填报《优秀工程监理项目评选申报表》,并按后续相关要求整理、汇编评选资料后,于前述规定时限送达协会秘书处;
2.协会秘书处对申报的评选资料进行复核,如有异议,提请协会行业发展委员会复议;
3.行业自律委员会审核;
4.会长审批;
5.制作并颁发相关奖项证书。
四、评选资料
2015年度第一次评选的对象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前获“深圳市优质工程奖”、“深圳市优质结构工程奖”或“深圳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奖”的工程监理项目。评选资料包括:
1.深圳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有关奖项公告下载页(加盖单位公章);
2.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执行《深圳市工程监理企业标准化管理规程》,以及运用电子信息化手段辅助工程监理服务的总结报告。
3.优秀工程监理项目评选申报表(每一奖项填写一份),具体表式见附件。
五、其他
1.所有评选工作仅收取20元奖项证书工本费。
2.协会地址: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六路雪松大厦B座3A层;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88373021。
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 深圳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