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启动
2015-03-25
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开展中央、省、市、县4级财政部门联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
据介绍,本次检查旨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推动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财政部门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视同纸质登记的代理机构名单内,选取部分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机构(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实施检查。各省可自行确定检查代理机构的数量,但检查比例不得低于本省代理机构总量的10%,检查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20家。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14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
财政部要求,对于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采购活动,财政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违规干预采购活动等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检查从3月开始,到8月底结束。这是财政部首次组织的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的监管重心将逐步从事前审批审核转向事后监督,并建立代理机构宽进严管的机制。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