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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工程监理等企业的执业行为检查工作已全面铺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提高陕西省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促进我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提高陕西省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促进我省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我省住建厅5月初发布陕建发〔2017〕169号文件,定于2017年5月至8月对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进行专项检查。8月29日,由省监理协会抽调的几十名专家分为四个小组已随省厅带队人员赶赴全省各地,深入项目现场,全面铺开了监理等企业的履职行为检查工作。
  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为了确保本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于今年3月至8月期间,依据国办发【2017】19号文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52号)文,协助省住建厅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主要如下:
  1、分别组织不同副会长单位制定了监理的工作标准和检查标准;
  2、组织协会相关专家分期讨论并通过了《项目监理工作标准》、《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检查表》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检查表》;
  3、起草并组织专家讨论了了对工程监理等企业进行履职检查的方案,按行政区划将检查组划分为关中、陕南、陕北、西安4个小组,对各小组的人员与车辆进行了安排与协调;
  4、抽调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企业专家,配合省住建厅展开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厅将对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网上公布,一些企业的违法行为也将进入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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