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对其 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土建监理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线路全长 7.94km,设车站 7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 5座,平均站间距 1.29km,最大站间距 1.95km,为朝阳村站至东郡站区间,最小站间距 0.81km,为文昌阁站至芙蓉中路站区间。
1、项目名称: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土建监理项目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标段划分及投资估算: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工程投资估算约 25.4亿元。
4、监理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土建工程全过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协助招标、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监理。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昌阁站 -东郡站新建共 7站 6区间(不包括车站装修、机电设备及安装、车站及明挖区间范围内的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工程、出入口及风亭出地面非土建部分)的主体及附属土建工程(中间风井、联络通道、废水泵房)、车站与鸭子铺隧道及人民路快速化改造共建预留部分土建工程、前期准备工程,预设预埋管线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协助招标、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监理。
5、监理服务期:暂定 57 个月(暂定施工期 33 个月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6、质量标准:
(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 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 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7、保修:按国务院 [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
8、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9、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 [2013]283号”文中的 “综合评估法”执行。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投标人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入围监理业绩。入围监理业绩指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年龄在 60周岁以下,无在监项目;须 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入围监理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入围监理业绩指
4、拟任总监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年龄在 60周岁以下,无在监项目。
注:入围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时间按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双方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3、联合体主办方须满足以下要求:
3.1联合体主办方须 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中的第 1-3条的要求;
4、联合体参与方须满足以下要求:
4.1联合体参与方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联合体参与方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入围监理业绩或为招标人公布的“监理诚信企业名录”中的企业。联合体参与方其中至少有一家为“监理诚信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 。
入围监理业绩指 2012年 1月 1日以来已竣工的城市轨道交通监理项目。
入围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时间按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5、拟任总监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年龄在 60周岁以下,无在监项目。
(三)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六)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拾 万元整(¥ 600000.00 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 主办方 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3、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4、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2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招标公告附件 1
工区划分表
项目
名称
|
工区
|
名 称
|
工区工程投资估算额
(亿元)
|
标段工程投资估算额
(亿元)
|
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土建施工“投资 +总承包”项目 |
一工区 |
文昌阁站 |
10.2 |
25.4 |
芙蓉中路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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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中路站 ~烈士公园站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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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公园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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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公园站 ~迎宾路口站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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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区 |
文昌阁站 ~芙蓉中路站区间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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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路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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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路口站 ~窑岭站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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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岭站 |
||||
三工区 |
窑岭站 ~朝阳村站区间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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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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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村站 ~东郡站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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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郡站 |
招标公告附件 2
监理诚信企业名录
序号
|
单 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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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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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湖南省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
|
长沙市城规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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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6
|
长沙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7
|
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8
|
湖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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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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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湘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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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金科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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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华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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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工程监理(湖南)有限公司 |
招标公告附件 3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一、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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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1人,总监代表 3人 |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应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 无在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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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一组(工区 1)总监代表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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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二组(工区 2)总监代表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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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三组(工区 3)总监代表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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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理组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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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区: 专业监理工程师 6人、监理员 6 人。
二工区: 专业监理工程师 6 人、监理员 6 人。
三工区: 专业监理工程师 6 人、监理员 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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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铁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 拟任监理员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或铁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铁道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身份证; 以上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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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招标阶段(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各工区的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见上表。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湘建建〔 2015〕 57号文及业主要求配备关键岗位人员。
2、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影印件,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不属于资格后审要求。
3.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同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4.具备铁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担任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关键岗位人员总数的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