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公司营业执照上应明确标明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如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 (3)投标单位必须在沈阳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事处。(需提供经营场所或办事处地点的证明材料,房证或服务期内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如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公司2013年1月1日-2016年7月31日的实验用试剂或药品业绩两份,要求单个项目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需附销售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如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 (5)投标单位如果不是化学试剂、化学药品的生产厂家,则必须是正规化学试剂、化学药品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正本中提供授权书原件)。化学试剂、化学药品的生产厂家无须提供授权书。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2月7日起至 2016年12月26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3:3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开标大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15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24-86136767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6-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