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松原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 ,根据松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对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批复文件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性质为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 2016年 12月 19日起至 2016年 12月 23日,每日 9: 00— 16: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松原市标书发售处(松原市滨江嘉园 C 区 59栋 2单元 8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法人持以上资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 2016年 12月 19日起至 2016年 12月 23日 ,每日 9: 00— 16: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松原市标书发售处(松原市滨江嘉园 C 区 59栋 2单元 801室)。
3.发售方式:领取 ,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 20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 1月 11日 13时 30分 。
五、开标地点: (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 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 A座 905室。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原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438-68220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 235号
邮 编: 130022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1730438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