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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水库环湖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水库环湖公路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水库环湖公路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鄞交工程[2016]8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上街村
项目规模:道路全长3.789公里。A线K0+000~K0+120路基宽度为7M(0.5M土路肩+6.0M车行道+0.5M挡墙),K0+130~K0+262.6路基宽度为6M(0.5M土路肩+5.0M车行道+0.5M挡墙),K0+120~K0+130段为渐变段;B线路基宽度为5.5M(0.5M挡墙+4.5M车行道+0.5M挡墙);C线路基宽度为9M(0.5M挡墙+8.0M车行道+0.5M挡墙)。
结构层数:行车道路面结构层采用4㎝细粒式沥青砼(AC-13C)+沥青粘层(0.6L/m2)+ 6㎝中粒式沥青砼(AC-20C)+0.6㎝下封层+20㎝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1186.0773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补助和镇自筹
招标范围: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水库环湖公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涵洞及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委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经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其它要求:

(1)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投标人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2)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 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6)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在鄞州区2015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动态管理年度评定为差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见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文件鄞交工程[2016]15号文)。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固化清单及施工图纸);补遗书(如有)将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gjy.nbyz.gov.cn )上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的补遗书,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鄞州区横溪镇府前路

联系人:汤主任

电话:0574-82826213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中心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88138231,13566638758

传真:0574-88138107

附件: 招标文件 、 工程量固化清单 及 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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